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今年第6号台风“烟花”防御工作的通知
各区县(市)、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市建设安质总站、建筑市场总站、建材管理中心、建筑业协会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,各有关单位:
2021年月22日,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《关于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》,决定于当日14时将我市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台风“烟花”防御工作,在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年第6号台风“烟花”防御工作的通知》基础上,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:
一、各地要立即完善、核查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应急联络群,确保辖区受监工地项目主要负责人、总监全员入群,各项工作部署、工作指令第一时间传达贯彻,做到指令畅通、令行禁止。
二、对建筑起重机械、脚手架、支模架、深基坑、吊篮、高桩架、围挡等主要危险源安全隐患再排查、再整治、再加固。特别要强化重点民生区域、居住小区密集区域、城市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工地安全防范,防止发生危害场外安全的次生灾害。
三、各地要按照应急预案立即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(含轨道交通)工程全部停工,明确人员撤离安置方案、时间、以及安置场所,确保安置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和转移人员人身安全。除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外,全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暂停商品混凝土供应。